怎么查油价格查询_如何查询油价历史记录明细
1.翼支付加油优惠活动有没有什么返还的,现在油价那么贵?
1.2015年10月16日(以下简称“活动日”),在全国“超级最红星期五”指定活动加油站刷指定交通银行消费可享当日消费金额的50%刷卡金返还,每持卡人获赠刷卡金上限根据其累计消费金额达标情况为最高人民币200元,活动日各加油站活动具体开展时间以各加油站门店可刷卡时间为准,刷卡金仅限于抵扣单笔满200元的本活动指定加油站内消费。
2.除本条款细则第3条中的新客户外,持卡人参加“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以下简称“本活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交通银行持卡人须在2015年8月25日-10月18日(含)期间通过交通银行官方微信服务号、creditcard.bankcomm及官方手机平台注册"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白金卡客户免注册)。曾注册“最红星期五”超市/加油活动或“超级最红星期五”超市活动的持卡人均需重新注册。同一持卡人名下有不同交通银行的,无需重复注册。
2)成功注册的持卡人(白金卡持卡人免注册)在2015年9月1日-10月11日期间,累计刷卡消费满3000元,活动日可适用最高1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累计刷卡消费满10000元,活动日可适用最高2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累计刷卡消费不满3000元,视为累计消费金额未达标,将无法参加本活动并获得刷卡金返还。
3.首次申请交通银行(含销户6个月(含)以上)并于2015年9月1日至10月16日期间成功核卡且激活的新客户(核卡日以首次随卡寄送的卡函中注明的核卡日期为准),成功注册本活动,活动日即可适用最高1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成功注册且在2015年9月1日-10月11日期间累计刷卡消费满人民币10000元,活动日即可适用最高200元刷卡金返还上限。
4.本活动优惠不与“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的刷卡金奖励同享,同时满足本活动条件及“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获得本活动刷卡金。
5.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交通银行(除BOSS卡外)均可参加本次活动。若同一持卡人名下有多张交通银行符合获奖条件,刷卡金将导入活动当天指定油站内消费额最高的账户中;若多张交通银行在活动当天活动指定商户消费额一致,活动刷卡金将按满足活动条件的交易时间顺序返还至相应卡片的刷卡金专用账户中,当同一持卡人名下所有所获赠超级最红星期五加油活动刷卡金合并累计至最高限额时即停止返还。
6.本次活动交通银行主卡及附属卡均可参加,附属卡交易与主卡合并计算,以主卡持卡人为获赠人。
7.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将在2015年11月30日前(含)导入持卡人的交通银行的刷卡金专用账户,持卡人也可自行登录交通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查询刷卡金的账户及明细信息。刷卡金仅限抵扣"超级最红星期五"指定活动加油站的刷卡消费。客户对刷卡金返还金额有任何异议,须在2016年1月31日之前向交通银行中心提出,否则将视为客户放弃本活动奖励。
8.持卡人获赠的刷卡金仅限于抵扣单笔满200元的指定活动加油站内消费,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为刷卡金导入之日起60天(含)内。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而是以自动返还的方式,用于部分或全部抵扣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并于符合要求的交易入账后的三日内记入持卡人账户。如持卡人未在有效期内使用刷卡金,则视其自动放弃该奖励,且刷卡金会自动作废。如符合获赠条件的持卡人于活动期间内申请销卡,交通银行有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刷卡金的获得、查询和使用规则以《刷卡金业务条款及细则》为准,详见交通银行网站。
9.本活动中所指刷卡消费不包括取现和转账交易,刷卡消费的日期以交易日(北京时间)为准。美元消费金额按1:7折算为人民币消费金额。
10.取消或退货的交易金额将不获得刷卡金返还,如该笔交易的奖励已产生,交通银行有 权取消或扣回该持卡人的获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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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
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新运便函〔 2012
〕31号
根据《关于拨付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及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预拨资金的通知》(新财建〔2012〕2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2011年度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一、发放金额
自治区财政厅核拨2011年度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油价补贴款165404万元,其中:农村客运69402万元,出租车 52289万元,城市公交43713万元(含2010年油价补贴发放剩余资金3017万元,这部分剩余资金并入2011年度油价补贴中一并发放)。
二、发放时间
2012年9月15日前必须将补贴发放到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三、发放单位及渠道
农村客运和由运管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运管部门负责发放,原来由建设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由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放。
油价补贴款由自治区财政厅拨付自治区运管局油价补贴专户,自治区运管局拨付给各地交通运输局和各地运管局,各地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再分别拨付各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和运管局发放到所管辖的经营者手中,各地运管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运管局发放,各地交通运输局直接管辖的经营者由各地交通运输局或其指定部门发放。
四、发放范围(不包含兵团)
截止2011年,在交通(或建设部门)、运管部门办理合法、有效手续(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已参加2011年年审)正在营运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辆(兵团车辆除外,兵团车辆补贴由兵团有关部门发放),即2011年度燃油申报车辆数据。
2011年未变更车辆、新增车辆、报废车辆、更新车辆按照其实际经营时间(按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其中农村客运中报废更新车辆,按更新前的报废车核算车头款,更新车辆不核算车头款,报废更新车分别按实际经营时间核算客位款。2012年度新增车辆、补审车辆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2012年度报废更新的车辆按上年底登记在册时车辆的客位数发放。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应当严格界定发放对象,严禁对超范围经营、未办理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发放。
五、补贴车数及标准(各地具体发放金额见附件)
1、农村客运:19223辆
农村客运按运行线路分网络发放。(下面定义中的本辖区是指本地州市内的范围)
农村客运一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市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一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161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二级网络:指地、州、市内的县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县、团发往本辖区的团、连队;
二级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2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农村客运网络:指地、州、市内的乡、镇、村发往本辖区的乡、镇、村或地、州、市内的连队发往本辖区的连队。
网络车辆油价补贴款=每车33000元+每经营月每客位100元
2、城市公交:10442.5标台(9658辆)
城市公交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也按标台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城市公交每标台每经营月补贴款=
4169元
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专业名词,指的是不同类型的运营车辆按统一的标准当量折算成的营运车辆数。
3、出租车:43879辆
出租车按实际经营月发放。(2011年报废车辆按实际经营月发放)
出租车每辆每经营月补贴款=
1107元
六、油价补贴申报发放程序
1、燃油申报
所有城乡道路客运企业及车辆按要求进行交通运输部网上申报工作,据实填写燃油消耗等相关数据并打印盖章上报交通运输局或运管局并留档备查。各级交通运输局和各级运管局按要求严格分级审核,县局审核完企业车辆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明细表及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所在地区局并留档备查。地区局客运部门审核县局及地区局直管车辆是否符合发放范围,统计人员审核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自治区运管局并留档备查。自治区运管局审核全区车辆油耗、行驶里程等数据后,打印车辆数据汇总表经局党委会通过并签字盖章,经交通运输厅审核后上报交通运输部并留档备查。
2、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统计表
油价补贴资金到位前,按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附表要求统一填写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基层表和发放统计表。严格按照燃油申报数据据实填写,车辆、营运时间等信息必须同燃油申报数据一致,燃油申报中未包括的车辆按规定不许填报。上报统计表必须由客运业务部门复核后,经局党组会通过并签字盖章上报并留档备查。
3、根据油补资金制定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方案及办法,确定油价补贴标准,上报交通运输厅及财政厅批准。
4、划拨油价补贴资金给各地区,各地在发放前进行相关宣传并将《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进行公示。
5、油价补贴申领、发放和登记。按照自治区油价补贴发放办法统一格式的《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要求登记领取油价补贴款,并将相关材料及登记表格归档。
6、发放完毕报送发放总结。
7、分级监督、检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
七、油价补贴款发放要求
1、发放告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在发放前必须将《油价补贴发放资金管理办法》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在业务大厅、企业及车辆经营场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期4天,在公示前,各地要召集企业召开油价补贴发放、布置会,同时要对油价补贴发放政策进行对外宣传。公示期间有疑义的,可以及时反映,待问题解决后再发放。
2、发放要求
(1)补贴对象为成建制企业
企业填报《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基层统计表》和《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局上报并留档,而且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经营者(承租人)复印件。《统计表》和《发放登记表》信息要相符,对于2011-2012年变更经营者(承租人)的,车辆由公司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明确具体发放对象。如有争议的,待企业协调解决后再发。企业在补贴对象领款并在《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一份给交通或运管部门。
企业在发放油价补贴过程中,交通、运管部门必须派人现场监督,同时邀请当地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严禁企业截留油价补贴款。
(2)补贴对象为个体经营者
个体经营者需提供以下复印材料: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班线许可证明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行车证复印件、复印件。交通、运管部门负责根据补贴类别分类填写《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由个体经营者签字领款。
个体经营者2011-2012年在交通、运管部门办理合法过户手续的,以办理过户手续日期为界分月核发(不足十五天的舍去,超过15天的进整)。过户双方在领取油价补贴款后,如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双方按协议约定自行分配,如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分配,另一方可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发放结束后,油价补贴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所有油价补贴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八、油价补贴企业车辆相关管理规定
1、车辆要求
(1)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联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重点营运车辆监管范畴。
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必须在2013年1月1日前安装车辆座椅安全带。
今后对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运价实施细则》擅自涨价的农村客运车辆,擅自涨价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农村客运车辆,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享受油价补贴的出租车必须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总体技术要求》安装运营专用设备,包括智能服务终端、计价器(含空车待租标志和停运标志)、服务评价器、智能顶灯、摄像装置等为驾驶员、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的专用硬件装置。
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原则上一个地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由一家专业运营单位负责运营,2014年1月1日前必须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对到期不安装计价器和已安装不使用的出租车,不予发放相应的油价补贴。
(3)自2012年9月1日起,对违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海南三亚和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出租车群体有关情况的通知》(新交运〔2012〕26号)精神,擅自许可的出租车,不予发放油价补贴。对擅自停运、罢运的出租车,停运、罢运期间的油价补贴不予发放。
2、监督办法
(1)过渡期内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享受农村客运油价补贴的车辆必须进行考核,由该车辆经营的农村客运线路终点地乡(镇)或村委会进行出具相应的证明,证明其每月经营的趟数,服务质量的优劣。
(2)对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由车籍所在地的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通过或企业监管平台系统对该车运行轨迹进行监管,确定其每月经营的营运数据。
(3)对享受油价补贴的农村客运车辆、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在发放燃油补贴时,必须由运管机构和交通客运管理部门在车籍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无举报投诉方可按规定发放。
九、监督检查
自治区人民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非常重视,财政部、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将不定期检查补贴款落实情况。各地交通局、运管局要做好油价补贴款发放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
十、工作进度及资料汇总上报
各地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定期上报油价补贴发放情况,每月10日、20日向自治区运管局报送《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3),以便上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并在发放完毕后将《发放汇总结余表》(详见附件4)和总结上报自治区运管局。
十一、补贴资金科目
补贴资金列《2011年收支分类科目》214类“交通运输”第04款“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第01项“对城市公交的补贴”、第02项“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第03项“对出租车的补贴”。
油价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补贴。在油价补贴发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要负责做好协调、政策解释和核实工作,及时上报,防止不稳定的发生。
附件1:《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运管局)》、《2011年全区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表(交通运输局)》
附件2:《农村客运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级网络)》、《城市公交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登记表》
附件3:《2011年度油价补贴工作进度表》
附件4:《2011年全区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油价补贴发放汇总结余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翼支付加油优惠活动是面向贵州电信翼支付三星级用户推出的消费立返活动。活动期间,用户在贵州省内指定翼支付合作油站使用翼支付消费,可享受立返实际消费金额4%的翼支付金优惠,每个用户每月累计立返优惠额度10元,不限交易笔数。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适用于贵州电信翼支付三星级用户。奖品是啥:立返实际消费金额4%的翼支付金,上限10元,不可提现。参与的方式:通过贵州省内指定翼支付合作油站参与。业务规则:1、同一、手机号、手机终端满足任一条件均视为同一用户。2、使用代金券不可以参与本活动。3、完成支付后,优惠以立返的形式实时返回至用户翼支付账户中,用户将收到翼支付实时发送的立返优惠短信,可登录翼支付客户端或翼支付在收支明细中查询。4、使用翼支付账户余额、快捷支付。5、享受优惠的订单若发生退款退货,翼支付将退还用户实际支付金额,相关优惠金额给予扣除。6、翼支付三星级用户:是指通过上传或绑定,成功完成高级实名认证的用户。7、认证说明:用户可在翼支付门户网站、客户端通过上传等资料进行普通认证或通过绑定进行快捷认证;还可以通过翼支付门户、客户端、微信通过绑定理财卡进行高级实名认证。贵州地区用户关注中国电信贵州客服公众号可微信缴费,一键查话费充值,流量、积分、账单、详单均可自助操作,方便快捷。客服33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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