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2.全国油价调整信息:3月16日调整后:全国92、95号汽油价格表

3.国内油价下跌,对汽油股价有何影响?

4.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价格)

5.油价能涨到20元一升吗

6.聊城油价调整信息(聊城油价调整信息表)

油价调整的相关规定_油价调整规矩

4月有2次油价调整,具体时间为4月15日24时、4月28日24时。5月有2次油价调整,具体时间为5月16日24时、5月30日24时。

石油价格猛涨应该说只是一种市场恐慌,但是结构性供应危机谈不上。虽然利比亚的局势一直扑朔迷离。但是从世界的整个石油供应结构来说,利比亚占的份额并不大。最主要的问题是石油价格本身就处在一个通胀的轨道中。里面更大的原因还是投机在作怪。

机制规定:

现行机制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而这两个条件已经全部满足。

规定是说“可相应调整”,而并非“必须”调整。换言之,这两个因素绝对不是调价的充分条件。 现行机制还规定,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第三条 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之间互供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产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国际市场进口原油到厂成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中石化、中石油供地方炼厂的原油价格参照两个集团公司之间互供价格制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他企业生产的原油价格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企业自主制定。

第五条 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指导价或定价。

(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指导价;

(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定价。

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第七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全省统一最高零售价格。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考虑运杂费增减因素合理安排省内非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价区之间的价差原则上每吨不大于100元。省际之间价差较大的应适当衔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汽、柴油吨升折算原则。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确定的折算原则制定当地汽、柴油吨升折算系数。在此基础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当地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

第十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合同约定配送的,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扣除运杂费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300元。凡合同约定配送的,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未约定配送的,不得强制配送。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给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

第十一条 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在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基础上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

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出厂价格。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八至十二条汽油、柴油、航空汽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非标准品供应价格,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道、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非标准品出厂价格。

第十四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原则制定成品油生产企业销售的航空煤油标准品出厂价格。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生产企业按标准品出厂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自行确定。 4

第十六条 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销售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专项用户用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汽、柴油出厂价格、供应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的同时,将调价具体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全国油价调整信息:3月16日调整后:全国92、95号汽油价格表

法律分析: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风险准备金。汽油、柴油销售数量是指缴纳义务人于相邻两个调价窗口期之间实际销售数量。 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确定。 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计算核定,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每次调价窗口期的征收标准,书面告知征收机关。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缴纳地点为缴纳义务人注册登记地。

法律依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风险准备金的征收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发展改革(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征收机关要加强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对逃避缴纳、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等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机关违反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风险准备金收入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国内油价下跌,对汽油股价有何影响?

按照“十个工作日一调整”的原则,国内成品油新一轮调价窗口将于3月17日24时开启。3月16日,第9个工作日,预测新一轮成品油调整幅度为下调940元/吨,折算为0.72-0.81元/升,按50升油箱计算,加满一箱油将节省35元左右,5元时代来临!

周二晚上24时起降!具体降多少,届时傍晚发改委将公布的数据!

2020年3月16日全国各省市汽油价格表

2020年3月16日全国各省市柴油价格表

《2016年最新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二章”价格制定与调整“,第6-7条规定: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根据以上明文规定,会降6-8毛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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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11月7日24时起山西油价新一轮调整价格)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重点是相应的物品可能会影响相应的股票,但是股票的上跌或者下降,它取决于很多因素。

中国的股票市场现在还不怎么成熟。不像欧美那些国家,油价一跌,股票几乎也就跌下来了。 这也就是说,由于中国特殊的行情,中国的油价下跌与否,虽然对汽油股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二者没有直接关系。这个需要看国家对石油的政策的相关规定。

首先,国内成品油的价格主要由税费和原油成本这两个部分组成,税费去年已经下调了,目前不会有太多的变化。所以现在的主要价格还是取决于原油成本。但是我国是一个原油极度贫乏的国家。目前主要依赖于进口,所以国内原油的价格还依赖于国际原油的价格。我们先来看一下我国对成品油的一些定价规定。每20个工作日进行一次油价的调整。这个调整的标准主要依靠于国际上的油价价格。但是它设置了130美元和40美元的一个上下波动的范围,也就是说国际油价当高于130美元后就为高油价区,国际油价低于40美元后就为低油价区,这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便不再进行调整。这样的政策很好地保护了中国的油价,不随着国际的变化而有大幅度的增长变化。

但是一谈到股票,相应的股票就与相应的物品交易有一定的联系。当我们知道了国家的政策之后,我们来看这个问题,它就变得简单了许多。国内油价下跌对汽油股它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个作用很小。当油价下跌了,汽油股会在小范围之内下降。但是这个范围不会波动很大。甚至有时候即使油价下跌,汽油股依然会上升。这就是我们必须知道的股票的上跌与否取决于很多因素,它不仅仅只是与油价有关。

油价能涨到20元一升吗

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零售价格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新闻动态--新闻发布”公布的成品油调价信息,自2022年11月7日24时起,山西省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55元和150元。98号汽油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普通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各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有关价格政策,不得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___

附表:_

备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A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聊城油价调整信息(聊城油价调整信息表)

通常情况下不会。

根据国内成品油调价机制,当国际原油价格达到80美元时,加工利润率将被扣除,甚至按零加工利润计价。当国际原油价格达到130美元时,价格不再调整或调整幅度较小。可以看出,随着国际原油价格突破80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趋势也将放缓,不会无限上涨,除非调价机制再次调整。

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规定为: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

聊城油价调整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6月14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90元和375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5月30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00元和39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10460元和937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5月16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85元和27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10060元和898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22年4月28日24时起,我省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05元和20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

备注:

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75元和871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

2.表中所列价格为国VI标准的汽、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